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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品百客超市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广告案

发布时间:2021-11-02 09:56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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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日

信息题目

城东品百客超市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广告案

信息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城东品百客

超市

城东品百客超市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广告的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1.没收含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易拉宝广告2张;2.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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