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履职公开 / 行政处罚

拉萨布瑞藏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5-01-09 10:42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科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信息类别

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9

信息题目

拉萨布瑞藏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信息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西藏宇航商贸有限公司

拉萨布瑞藏蜜蜂业有限公司于20239月17日生产销售的“西藏高原野生百花蜂蜜”,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对拉萨市布瑞藏蜜蜂业有限公司进行教育,决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志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