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
案件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年6月30日 |
||
|
信息题目 |
城中蒲田来啦潮鞋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
|
信息内容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
||
|
城中蒲田来啦潮鞋店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运动鞋1双(货值金额280元)。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上缴国库。
|
|||
责任编辑:赵志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