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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蒲田来啦潮鞋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发布时间:2025-06-30 19:39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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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5630

信息题目

城中蒲田来啦潮鞋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信息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城中蒲田来啦潮鞋店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第三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运动鞋1双(货值金额280元)。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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