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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瞬间分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发布时间:2025-11-05 16:00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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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5

信息题目

西藏瞬间分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信息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西藏瞬间分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西藏瞬间分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做出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处罚款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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