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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案件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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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题目 |
西藏皓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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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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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皓睿商贸有限公司 |
该公司销售的重汽尿素泵、起动机、雨刮器杆、雨刮器片、东风康明斯断油电磁阀-X等6种汽车配件,经鉴定均侵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康明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16197.09元;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合法取得,系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认错纠错态度较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二款,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十四章相关规定,没收涉案侵权汽车配件232个(台、盒);处罚款16197元,罚款上缴国库。当事人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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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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