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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汇友汽配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

发布时间:2026-02-11 18:30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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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 2 11

信息题目

新汇友汽配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

信息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

处理结果

新汇友汽配商行

当事人销售的BMW机油格、BMW空调格、BMW空气格、BMW刹车片等41种汽车配件,经鉴定均侵犯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118702元;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合法取得,系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认错纠错态度较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二款,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十四章相关规定,没收涉案侵权汽车配件331个,处罚款35610.6,罚款上缴国库。当事人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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