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经营主体年报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加大逾期年报惩处力度,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违法事实:2025年1月8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西藏磴曙实业有限公司、拉萨鑫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拉萨信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西藏启点商贸有限公司、西藏特霄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连续两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现场核查证实登记地址无企业实际经营;
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但仍未改正问题。
法律依据与处罚结果:上述5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该条例,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这5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年报关乎经营主体存亡与发展
经营主体年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关乎自身发展与信誉的关键环节!年报中的财务状况信息,是银行贷款、投资人投资的重要参考;经营状况信息则反映企业竞争力、业务拓展及管理水平,是拓展业务、增强信誉的重要手段。请务必重视以下事项:
年报时间与方式: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也需按时公示年报。
逾期后果严重: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同时无法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规定公示信息或不如实公示,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融资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依法限制或禁入。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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