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与群众健康需求的新期待,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关于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号召,深化“三医联动”(医疗、医药、医保)机制建设,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创新监管模式、严打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医药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坚守安全底线。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高频/射频电极类产品采购使用情况和过期医疗设备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使用过期医疗设备及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维护保养和校准检验管理制度、药械未按要求储存、不合格药械销毁处置不规范、麻精类药品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向市卫健委进行了情况反馈,有效消除了药械使用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二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类违法案件9件,其中药品类案件7件,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结案8件。涉及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案件2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件1件,未按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储存医疗器械案件1件;零售药店非法购销“回流药”案件2件,销售假药案件2件。罚没款共计5.5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我局对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向市卫健委进行了通报。
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是数据共享与线索互通。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与卫健、医保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数据共享和线索互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反馈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案件线索核查情况,实现了对医药领域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在协助市医保局开展票据真伪性核查和零售药店涉嫌跨省重复医保结算药品及药品追溯信息核查工作中,通过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二是联合执法与协同监管。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药械储存养护、医疗器械设备使用、不合格过期失效药械管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等规范管理指导工作。联合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力压实监管部门、监测机构、医疗机构各方责任,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协同监管治理成效初显。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三医”协同发展治理工作机制,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强力推进联合检查。持续对全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美容机构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减少重复检查频次,强化联合监管合力。二是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卫健、医保部门通报查处结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三是深化药品质量监管。强化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药品质量监管,着重加强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郭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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