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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大失信企业违法惩戒力度上半年为457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91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7-27 15:47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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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区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593家,办结案件373件,督促用人单位与10932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57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916.39万元。同比2019年欠薪违法案件数下降22.93%、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下降70%、欠薪农民工人数下降49.7%,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王成刚 记者 韩海兰

公布重大劳动违法行为24起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依法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工程中都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

一直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均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根治欠薪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网格化”治理格局。

为更好地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我区抽调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充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已发生举报投诉的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确保风险基层化解、矛盾就地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欠薪逃匿事件发生。落实联合惩戒机制,重拳治理欠薪问题。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违法行为24起,将7家单位(个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并惩戒,在全区范围内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

项目实名制入库率达100%

深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银行代发等保障措施,特别是将涉军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属地人社部门缴存范围,实现了各类工程项目管理的“无死角”“无盲区”。今年上半年,我区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工程项目4866个,实名制人员43544人,项目入库率达100%。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劳动者维权渠道已实现全覆盖。自治区、各市(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行业部门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了欠薪举报第一时间处理、受理实现了“一点投诉、全网联动”。

同时,打通检察渠道,将“难啃”的欠薪案件移交检察部门,及时处理。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公布19个部门282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33万户检查对象名录库和1315名执法人员名录库。

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我区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按规定及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2019年,由相关行业部门牵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乱象整治,以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治理重点,按照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重拳出击。

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了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造成的欠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

今年5月1日,我区与全国同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契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以《条例》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条例》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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