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总体谋划和统筹推进,完善服务体系,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拟建立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全市各有关部门抓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方案确定。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临时召开。
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项议题,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县(区)和专家参加。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络员可列席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批示。
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分析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指导各部门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及时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的涉及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按程序报市政府。
(三)会商制度。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
(四)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问题或重要任务,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县(区)开展联合调研。
(五)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开展扶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议定事项的督促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推进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拉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卫 智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罗 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郭 宏 达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其米卓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次 央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次仁德吉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费 彦 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志 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其米边巴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局局长
李 红 梅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军 民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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