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 9 月 2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是行政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拉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制度,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改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易制毒化药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职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3.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并发布质量公告;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及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督促拉萨市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9.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和餐饮监管科、稽查队,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
第二部分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806.09万元,较上年增加1865.28万元,增长37.75%;支出总计3656.3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2.48万元,增长72.97%。结转结余3149.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149.72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806.09万元,较上年增加1865.28万元,增长37.75%。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数2816.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抽验、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经费等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3656.3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2.48万元,增长72.97%。结转结余3149.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149.72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3656.36万元,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59.2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3.5%,较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长5.67%:项目支出2797.0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6.5%,较上年增加1496.36万元,增长115.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85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6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97.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796.1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000.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3656.3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5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9.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739.1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57.96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数决算数备 注
合 计46.919.71
1.因公出国(境)费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0
2.公务接待费10.0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1
(2)公务接待的人数7
3.公务用车经费45.919.6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3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54.9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9.7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2018年我局无该项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我局无该项费用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0.08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的1批次、7人数。
(三)公务用车经费:
1.2017年公务用车支出5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8万元为业务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等费用。
2.2018年公务用车支出19.63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3万元为业务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等费用。
3.2018年比2017年车辆运行经费支出下降35.35万元、较上年减少180.08%,2018年底我局公务执法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65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2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97.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859.29万元: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97.07万元,包括:食品安全事务739.11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57.9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707.1万元,其中:1.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抽验187万元(包含: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抽验150、食品安全监管经费37万元);2.食品抽检抽验401.54万元(食品安全监管经费401.54万元);3.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试剂118.56万元(包含: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48万元、食品安全监管经费80.5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461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9.32万元,固定资产927.91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2.10万元,银行存款537.5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149.72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1800平方米,账面价值451.91万元;车辆12辆,其中公务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账面价值315.11万元;其他资产158.89万元。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涉及预算绩效项目。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8年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卢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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