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督要闻

再接再厉持续发力 助力全域安全祥和

发布时间:2023-03-24 12:27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  

气瓶充装属特种行业,涉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介质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具有事故隐患大、安全风险高、危害后果重等明显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气瓶充装行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以一业一域的安全稳定助力全市全域安全祥和,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6日,拉萨市市监局联动各区(县)市监局,邀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四川经准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联合组成5人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市24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充装活动安全规范进行。

一、多措并举,确保发现问题隐患。

此次检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通过“查”、“看”、“考”、“听”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深入了解,精准诊断。一是查管理。对各充装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作业人员证、储罐使用登记证、设备定检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电子灌装秤检验合格证等各类证照完备及有效情况;对各充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对各充装单位所有设备(含压力管道、计量器具等)档案情况;对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台账、设备维护保养台账、液化气瓶定检台账等情况;对人员出入充装站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二是看设备。对各充装单位储气罐及安全附件、输气管道、电子灌装秤、消防设施等设备器具等安全运行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立及使用情况、紧急切断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充装等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考常识。在各液化气充装站,检查组围绕其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给出10道“必答题”和相关“附加题”,对充装单位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充装员进行现场考核,以便全面检查、切实掌握、精准诊断各液化气充装站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情况。四是听汇报。在各液化气充装站,检查组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问询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听取了各充装站在安全管理中的难题和对策建议,并就充装单位提出的问题现场予以答复。

二、坚持导向,隐患坚持闭环整改。

此次监督检查,全市24家充装单位总体安全水平较好。安全生产无小事,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发现24家气瓶充装单位存在问题隐患182处,立行立改了56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126处。主要问题为: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充装单位安全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不够;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和时间不够,对安全生产新要求、新技术规范掌握不够。二是安全管理不精细。主要表现:过期气瓶和有效期气瓶分区不明;设备(器具)档案资料未做到一设备一档案,不便于管理;《质量管理手册》未按照TSG07-2019及时进行修订,贯彻新规范要求滞后。三是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够实。主要表现:个别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前后检查不严,建立台账敷衍应付,不便于隐患整改和问题追溯;安全制度、警示执行力度不够。四是对症施策力保安全。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以年度监督检查备忘录的形式反馈被检查企业,同时对各充装单位“改什么、怎么改”进行了一一指导明确,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充装单位“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的意识,全力夯实安全基础。同时,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氛围,筑牢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赵志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