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以来,拉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五个强化”,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守牢民生安全底线,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拉萨实际,向各县(区)局下发《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心组织部署,明确整治任务,厘清职责边界,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底数摸排。集中时间、力量,对全市销售燃气用具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经摸排,全市从事燃气相关产品销售主体487家,其中城关区374家、堆龙德庆区20家、达孜区18家、墨竹工卡县18家、曲水县15家、林周县9家、尼木县7家、当雄县14家、高新区12家,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力求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强化监督抽查。进一步拓宽燃气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覆盖面,精准实施相关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今年计划抽样检测燃气相关产品16批次,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样,其中,家用燃气灶具4批次、商用燃气灶2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4批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2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泄漏报警器2批次。同时持续跟进不合格后处置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以重要节点和敏感日为契机,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执法、随机抽查等措施,重点查处燃气相关产品经营户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整体产品质量形势向好。截至目前,累计检查钢瓶86家次,检验8万余只,报废近1.8万只,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0个,立案查处1起。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以各类法治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燃气安全知识,督促经营户进销合格产品,做好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引导广大群众提升燃气产品安全意识,抵制不合格燃气具产品。截至目前,开展相关宣传活动45场次,应急演练2场次,受众群体1万人次。
责任编辑:赵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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