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及《拉萨市药品安全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拉萨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行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红黑榜”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拉萨市化妆品示范创建工作的提醒》《拉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化妆品监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拉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总数达2110家,其中经营单位1165家,使用单位945家;全市5家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94家,其中经营单位132家,使用单位62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化妆品示范创建100%工作目标,后续将加强巩固提升,为化妆品安全监管打牢基础。
风险筑防,多方消除隐患。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落实风险监测任务;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推动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主动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169例,为风险评估和预警提供有力依据。二是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并协调处置潜在风险,针对消费者在“小红书”提出的关于化妆品是否为正品存疑问题进行调解,并及时反馈消费者。三是针对“两品一械”交易监测系统推送可疑情况,迅速组织核查并向电商平台发送协查函,实现对网络化妆品交易的有效管控,今年以来,共核查反馈交易监测系统推送可疑情况15件,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提升能力,强化宣贯培训。一是持续深化法规宣贯与能力建设,联合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处举办监管实务与业务培训,深入解读法规要求,提升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合规意识,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监管工作人员及城关区局12个街道所负责人,5家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方,共计35人参加培训。二是制作发放《化妆品行业规范经营手册》、信息公示栏、管理制度模板、进销货台账登记本及特殊儿童化妆品标识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规范化操作指引。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等契机,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化妆品安全知识及不良反应应对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促进行业整体规范水平提升,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800余份、宣传资料1500余份。
靶向清源,开展市场整治。一是聚焦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关键节点,今年以来对全市670余家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美容美发机构和酒店(宾馆)开展专项检查。同时通过发放告知书、标识牌,指导应用“化妆品监管”APP,印制发放规范经营手册等手段,提升经营使用主体合规能力。二是整合县(区)局力量,构建透明评价机制,制作发放《“红黑榜”监督检查记录本》,激励合规经营,曝光违规行为,已发布化妆品“红黑榜”2期,涉及主体11户。三是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过期等问题化妆品案件4起(1起正在办理),罚没款6.15万元,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深化“清源行动”,重点锁定既往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经营主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持续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责任编辑:赵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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